一、活動說明
競賽活動從105年1月至105年4月共計4個月時間,只要是本市住宅用戶以活動期間內的電費通知及收據,符合相關資格即可參加競賽活動。活動報名截止日期為105年5月10日止,相關說明如下:
- 報名期間:105年1月至105年5月10日止。
- 得獎名單公佈:105年5月20日(如有異動將另行公告)。
- 領獎期間:自5月20日公佈後至105年6月10日止。
(得獎者將以公文及電話通知)。
- 參加競賽方式:
- 表燈非營業用(住宅)電戶:報名參加競賽者,應自網站下載並填寫個人報名暨同意表並檢附105年1月至4月任意一期電費通知及收據(正、影本皆可;參賽月份為電費收據抬頭所載明月份,非指電費計收週期)與相關證明文件,單一電號僅可報名參加抽獎1次(民眾可依節電率較高之電費通知及收據僅進行1次抽換資格)。(去年同期日平均度數-本期日平均度數)去年同期日平均度數每期電單用電度數至少需達80度,若用電量較去年同期節省(節電率>0%),於105年5月10日前以親送或郵寄方式報名,即取得抽獎資格。
備註:節電率定義:(去年同期日平均度數-本期日平均度數)/去年同期日平均度數。
- 郵寄方式說明:本活動以實際收件日為主,不以郵戳為憑,逾收件截止日期者,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,亦不退還寄送資料,請民眾即早報名參加。
- 參加人若不符合參加資格或經查非住宅使用(包含機關、學校、服務業、公司行號或出租辦公使用…等),若不屬於家庭用電者,經查屬實,將取消本活動資格。
- 參加人若非電費通知及收據上載明之用戶(名稱),須在報名時提出實際居住該址證明文件(如身分證明、戶口名簿及房屋租賃契約等可茲證明文件)。
- 競賽抽獎對象與資格:
對象 |
參與資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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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用戶 |
- 設籍基隆市之家庭用電用戶(非營業用、不含公共設施用戶),且電費通知及收據之計費期間實際使用度數超過80度者。
- 參加活動符合資格者,前1,000戶可獲得100元超商禮券獎勵,額滿為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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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憑105年1月至4月任意一期電費通知及收據(正、影本皆可;參賽月份為電費收據抬頭所載明月份,非指電費計收週期)與相關證明文件,並填寫個人報名暨同意表,即可參加本活動。
- 單一電號僅可報名參加抽獎1次(民眾可依節電率較高之電費通知及收據僅進行1次抽換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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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區 |
- 以社區為單位進行揪團活動,召集社區內5戶為一團,並推派1人為代表(每戶僅以單一電號及單一團為限)即可組隊,每一社區隊數不限並以所有團員加總之節電量作為評比基準。
- 參加活動符合資格者,前20隊可獲得1,000元超商禮券獎勵,額滿為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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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:
- 底度即基本電費,為台灣電力公司所訂定(單相電表每月20度、三相電表60度)。為避免空戶或無人使用,基本電費通知及收據使用度數(計費周期為兩個月)至少需達80度。一般非空戶無人居住者,日常使用皆會超過底度用電。
- 參賽月份為電費收據抬頭所載明月份,非指電費計收週期。
- 社區揪團競賽可與家庭用戶競賽重覆報名參加。
- 相關報名表之填寫方式及需準備佐證資料,請參考如後附表1與附表2格式。
- 報名方式:
- 親送地址:20241基隆市中正區信二路299號5樓(基隆市政府工務處公用事業科(基隆市信二停車場內))。
- 郵寄地址:20143基隆市信義區東峰街24號7樓(新紀工程顧問有限公司收),信封請註明「基優節電競賽」。
備註:本活動以實際收件日為主,不以郵戳為憑,逾收件截止日期者,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,亦不退還寄送資料,請民眾即早報名參加。本活動聯絡專線:(02)2466-2656。
二、抽獎活動獎勵規劃與獎項說明:
獎項類別 |
條件 |
獎勵項目 (價值) |
圖示 |
名額 |
家庭用戶
參加獎 |
參加前
1,000戶 |
超商禮券 (100元) |
- |
1,000 |
基優省電家 |
用電量較去年同期節省(節電率>0%以上) |
GIANT ESCAPE 2 腳踏車
(市價9,800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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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 |
Apple iPad Air 2 WiFi 64GB 平板電腦
(市價18,900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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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 |
基優省電 銀家 |
節電率比例達2%以上 |
Panasonic國際牌16公斤 變頻洗衣機
(市價22,590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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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 |
Panasonic國際 485公升玻璃ECONAVI 雙門變頻冰箱
(市價29,490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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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|
Apple iPhone 6s Plus 64G 5.5吋智慧型手機
(市價32,500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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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|
基優省電 專家 |
單月節電量達50度,或節電率比例5%(含)以上。 |
SONY 60吋LED液晶電視
(市價49,900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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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GOGORO lite) 電動機車
(市價88,000元)
(基隆補助16,100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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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基優省電王 |
各行政區節電率最高前3位 |
獎金1萬元 |
- |
21 |
社區參加獎-揪團省電趣 |
報名前20隊 |
超商禮券 (1,000元) |
- |
20 |
社區-揪團省電王 (共5隊) |
第一名 |
獎金1萬元 |
- |
1 |
第二名 |
獎金8仟元 |
- |
1 |
第三名 |
獎金7仟元 |
- |
1 |
第四名 |
獎金6仟元 |
- |
1 |
第五名 |
獎金5仟元 |
- |
1 |
合計名額 |
1,176 |
備註:
獎項以商品禮券及等值產品為主,相關稅務問題應由得獎者自行負責,主辦單位保有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。
三、領獎方式:
得獎名單經公告後,由主辦單位以公文及電話方式進行通知,得獎者應配合提送領獎相關單據,以完成領獎手續;如未聯絡上或逾領獎期限且無主動聯絡者,視同放棄。得獎者須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處理相關稅務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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